(《北欧华人报》北欧国际新闻中心记者文力报道)2023年8月9日,中国驻瑞典使领馆发布新版《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主要调整内容和相关便利举措如下:

一、以下人员可申请多次签证:

1、曾经多次持用M字签证赴华人员,可申请一年以上多次M字签证。

2、能够提供申请人同邀请人具有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的,可申请一年以上多次Q2字签证。

3、能够提供写有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房产证,或经中国国内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在中国境内有房产的人员可申请一年以上多次S2字签证。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以上多次M字和Q2字签证,仍需提供邀请函等基础材料。使领馆签发的中国签证有效期加停留期不超过护照有效期。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二、凡《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中未注明须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需要提醒的是,领事官员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或有关材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视情作出不予颁发签证、吊销签证或不准入境等处理。

三、自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驻瑞典使领馆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此外,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免采指纹。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四、为方便申请人灵活安排送签时间,自2023年8月10日起,无需预约即可就近前往斯德哥尔摩签证中心或哥德堡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如已预约送签时间,也无需更改或取消,选择方便的工作日前往办理即可。

中国驻瑞典使领馆温馨提示您,在递交申请前,请对照《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核对申请材料。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斯德哥尔摩签证中心(周一至周五10:00-16:00 )

电话:08-12201166

邮箱:sthlmcenter@visaforchina.org

sthlm@visaforchina.se

哥德堡签证中心(周一至周五10:00-16:00 )

电话:031-7305866

邮箱:gotcenter@visaforchina.org

GBG@visaforchin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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