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刀》不是评价中医的裁判员

(《北欧华人报》北欧国际新闻中心记者康园报道)近期,河北中医药大学扁鹊文化研究院曹东义教授的文章写得好,对中医的发展提出中医界的观点义正辞严,“《柳叶刀》不是评价中医的裁判员”曹东义教授指出。

最近,围绕着《柳叶刀》发表的一篇用中药治疗脑出血的研究文章,很多人有不同的解读。

当然,《柳叶刀》作为西医的海外权威杂志,能刊登中药的文章,这本身值得高兴,也就是西医的目光聚焦中医药,这说明中医药的学术问题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但是,如果是用篮球标准评价足球、排球,或者让乒乓球的世界冠军去打羽毛球,估计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因此,我认为中医药作为一个敏感的词语,很多人不是实事求是地说话,而是有意放大和歪曲事实。《柳叶刀杂志》不是评价中医药的标准和权威,它不过是一个杂志罢了。

文章用几个中药组成的处方,仅仅只是一个处方而已,不能代表整个中医药,甚至不能代表治疗脑出血的全部方法。

因此,不论试验的结果如何,都是一个中成药的运用西医方法治疗的结果而已;而且是按照西医的要求进行实验,做到不能“偏依”的盲法,“一用到底不能改变处方”。

这样的“盲法实验”只强调治疗手段的统一性,忽略不同病情的差异性;只追求“组间平衡”,以为就可以对病情的变化可以视而不见了。

这是很死板的研究方法,就像固定的打靶只看打中几环,而不是巡航导弹卫星导航的原理,是不符合中医药原理的做法。

过分解读这个文章的意义,甚至把这说成是验证中医药是否科学标准,那就扩大了它的作用,赋予了它不具备的使命。

阳性结果固然好,也只能代表这几个药组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制剂处理,进行对照治疗效果好,仅此而已。

阴性结果说明中医药的使用不能对号入座,不能说这个方子只能用于脑出血,也不能不辨证从开头用到结尾再“拆盲”,说它不用加减就能像西药那样使用。

中医药的处方应该辨证论治为主,最好是“杂合以治”,活法巧治,随时随地调整治疗措施,也可以“内病外治、外治内效”。中药的使用不能只靠西医的诊断作为中医药的应用指导。

中医药只有冲出西医的“病名围城”,然后才能“卓然自立”,否则在西医病名下边进行治疗,中医药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与西医平行的学科,不可能做到“中西医并重”。

西医的病名,强调疾病的永久性和排他性;中医的病名,强调疾病的暂时性和可转化性。

西医重视结构,以为结构决定功能,所以西医“以有为本”,但是生命的结构是一个不稳定的网状结构,是以细胞为基础的“软结构”,细胞的生存需要一定的温湿度、渗透压、酸碱度、各种营养因子、调节因子,是很复杂的关系,不是钢筋水泥那样的“硬结构”;而且还存在着“细胞核的同质化”,所有的细胞都来源于一个细胞的分化,而且都带着一样的DNA,克隆羊、克隆猪都是用一个体细胞的细胞核克隆成功的。所谓“干细胞移植”,也相当于古人的嫁接,不是自身的干细胞移植、再生。

中医重视生成,强调有无相生的转化,中医“以无为本”。中医所有的疾病名称,都是为了破除它,把它看成是不该出现的暂时现象,而不是作为证据抓在手里,不是为了向人展示这个证据,而是追求其消散于无形之中,所以中医可以“治未病”,在疾病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尽量防止和设法阻止疾病的出现,一旦有了苗头就要尽早使它消失不见,而不是追求做成证据展示出来。

因此说,中西医的世界观与方法 论是不一样的,不能用西医药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医。《柳叶刀》是西医的权威杂志,也不是中医可以随便讲理的地方。

起码,像我这样说道理的文章,他们绝对不会采纳,我也没有想过要《柳叶刀》为我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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